11岁女儿偷拿家长21克黄金卖出1.6万

发布时间:2026-02-05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2209

“我女儿才11岁,无论从外表还是登记的身份证信息上都能看出来是未成年人,金店怎么能完成回收操作?我要求退还黄金饰品!”前不久,市民张先生向绍兴柯桥区消保委反映,未成年的女儿偷卖家中贵重金属,他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张先生说,他感觉孩子的消费水平不同往常,出手阔绰,因此产生了怀疑,便和妻子清点家中财物,发现存放黄金饰品的柜子有明显翻动痕迹,“少了1条20克左右的黄金项链、1对1克多的黄金耳环。”

张先生随即询问女儿,得知相关金饰确为其偷拿,自行拆解后于半年内分6次卖给了柯桥区某金店,累计货款达16000余元。截至家长发现时,这笔钱已被孩子用去大半。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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