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明(22)日公布

发布时间:2016-11-21来源:新华社 作者:白阳浏览量:1884

 

    记者从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2日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据悉,根据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政策规定,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 (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根据公告,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责任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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