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印制学位证书:高校自主办学的一小步

发布时间:2015-07-16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浏览量:5379

  原标题:自行印制学位证书:高校自主办学的一小步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学位授予单位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得使用国徽图案。

  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是学位授予从国家承认走向学校自主授予的第一步,至少上是形式上很重要的一小步。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位授予,是由国家统一进行,包括学位证书的印制,也是由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负责。这种学位授予制度,在过去对建立并维护高等教育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以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提高,却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高等学校自主办学。而且,国家承认文凭制度,还加剧了整个社会的“学历情结”,保护了一些劣质办学的学校。不少学生上大学的目的,就是混一张文凭,而有的大学,则在获得学位授予权之后,干贩卖文凭的交易。

  另外,国家授予文凭体系,从教育管理制度上,约束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责任编辑:四川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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