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长被控受贿2千万 受审称遭刑讯逼供

发布时间:2015-11-24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5484


    11月17日,历时8天,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周文斌案终于结束了“第二轮一审”,周文斌也再次在法庭上回顾了自己主政高校之路。

    2013年5月,担任南昌大学校长逾10年的周文斌接受组织调查,成为十八大以来落马的唯一一个“211”高校正职校长。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该案在南昌市中院的一审断断续续持续了24天,并未判决。2015年11月,该案继续一审,检方依然指控其受贿2200万元、挪用公款5800万元,辩方依然主张绝大多数指控并不存在。
    周文斌是2002年年底以改革者的姿态入主南昌大学的。那时的周文斌信心满满。他认为,南昌大学的改革步伐落后于江西省大多数本科院校,新校区百废待兴,自己“不怕事多”,“希望所有的事情一起做,只要想到的事情就全部铺开”,甚至“事情越多,我胃口越好,睡觉越香”。
    速度与魄力,胆识与改革,这些曾经贴在正厅级校长周文斌身上的标签,如今正是控辩双方交锋所在。
招商引资陷入争议
    南昌大学教师赵强(化名)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回忆,2003年秋,刚开工9个月的前湖校区就迎来了首批新生。他当年任辅导员,有6个学生刚报到,“一拍屁股就回去了”,“当时就是荒郊野外,要校门没校门,很多地方都是泥巴地”。
    新校区建设的启动者是刚刚上任的校长周文斌。时年42岁的他也是江西省最年轻的重点大学校长。很多大学此时刚步入1999年开始的扩招时代,高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巨大但普遍资金紧张,而周文斌之前执掌东华理工学院(现东华理工大学)1年多曾展露出过人的引资才华。
    社会资金开始与前湖校区联姻。2003年年初,周文斌履新刚1个月,就开始引入社会资本:江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向南昌大学介绍了一家港资企业。
    2006年9月,耗时4年、总投资30亿元、面积3600亩的前湖校区建成并全面投入使用。
    今年11月9日,公诉人当庭提出,南昌大学、东华理工学院的部分项目没有招标。根据法律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基于此,公诉人指控,为了获得工程承接等利益,9名商人向周文斌行贿合计人民币约1880万元。
    一名涉案商人的证言显示,通过招商活动,他在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工程学院获得的部分项目,也没有经过招标。
    周文斌并不这么理解。他辩称,前述招标规定只适用于工程,但在BOT模式(建设-经营-转让)或BT模式(建设-移交)中,谁来施工由投资方决定,在投资方将项目移交给学校之前,学校并无项目产权,没有资格替其招标。公诉人追问:如何确定投资方。周文斌回答:投资方都是招商引资找到的,法律没有规定招商引资必须招标,“法无禁止,我们就可以做”。
    BOT模式和BT模式正是前湖校区兴建中采用的重要模式。该校区的大学生食堂和购物街是由某港资企业投资并运营20年,之后学校再收回产权。多栋学生公寓均为企业先行投资,学校14年后双倍等额返还。某些室外园林工程,学校也选择4年8期归还工程款。
    “现在可能会存在‘招商选资’,以前叫‘招商引资’,能引到就不错啦,捡到篮子里就是菜。”周文斌认为,在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有人来投资他们求之不得,“如果要在南昌建立一个汽车厂,难道我们还要让奔驰和宝马去竞争吗?”
    公诉人追问:既然认为采用BOT模式的项目都是招商引资而来、不需要招投标,那么为何南昌大学第四期学生公寓、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等一系列工程却有招投标文件?
    周文斌回答:那是投资方委托学校招投标,如果投资方不委托学校招投标,它也可以自己招投标。
    至于受贿,周文斌坚称只收过10万元港币(约合8万元人民币),其余有罪供述均是刑讯逼供得来的。
    周文斌的做法曾遭到过质疑。他在东华理工学院任职末期的项目是4栋学生公寓和1栋学生食堂。这些项目同样没有招标,而是由企业先行投资2300万元,14年后学校收回产权,再向投资方返还本利4400万元。东华理工学院一名时任校领导透露,此事至少上过4次校党委会或专题会,一些校领导不赞成这种做法,想照旧使用银行贷款,但是,“周文斌的想法比较超前”。
    “最后我拍板说,我是法人代表(应为法定代表人
责任编辑:四川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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