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9-02-19来源: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作者:王俊浏览量:2864
根据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四川现代职业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学校代码为14176,四川省内招生代码5191。 2.学校简况:学院是经四川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普通民办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学院占地511.8亩,校内环境优美,设施设备齐全。馆藏图书88.3万册,校内实训设备总值4230万元,信息化多媒体教室100余间,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专兼职教师600多名。学院先后荣获“四川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院”“四川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四川省高校后勤管理先进集体”等称号。 3.办学地址:四川·成都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 邮编:610207 二、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与教学单位负责人构成,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三、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一)中职类、普通高中类考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 (二)特长类考生:除满足第1项报考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体育类: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或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比赛名次。 2.音乐表演类:高中、中职阶段获得舞蹈、器乐、声乐四级及以上等级,或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比赛名次。 3.科技创新类:高中、中职阶段取得发明专利,或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科技创新奖项。 4.设计创作类:高中、中职阶段在摄影、写作、设计方面,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比赛奖项,或作品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上发表。 5.传统文化类:高中、中职阶段在书法、古诗词、曲艺等传统文化方面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比赛奖项,或作品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上发表。 四、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 2019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四川现代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考生应于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我校官网(WWW.SCMVC.CN),确定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凡报考我院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考生通过网上或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我院《高职单招报名表》、户口簿或身份证,凡审核不合格考生取消我院单招招生考试资格。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办学条件和学生就业情况为主要依据,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2019年我校单独招生总计划288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二) 扶贫专项计划,为落实《四川省高校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实施方案》的精神,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特设立帮扶深度贫困县专项单招招生计划,计划总计50人,其中乐山金口河区专项计划不少于20人,录取率不低于90%。 (三)在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可根据各专业报名考试实际情况,对分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六、考试 (一)考试内容 1.普通类、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职业倾向测试、职业基本素养测试、职业基本能力测试)。 2.特长类考生:化考试+特长认定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职业倾向测试、职业基本素养测试、职业基本能力测试) (二)考试地点 成都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30日9:00-11:30。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卷100分,总分300分。 2.特长认定测试 特长类考生于报到当日,由学院组织特长认定测试,成绩100分,纳入文化考试成绩占比30%,特长类考生文化成绩由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认定测试成绩组成,总分300分。 3.综合素质测试 我院2019年单招综合素质测试由职业倾向测试、职业基本素养测试、职业基本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总分200分。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学科、分专业、分考生类别(普通类、对口类、特长类、扶贫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总人数不超过参考人数的85%。 (二)录取规则 1.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照招生计划与考生参考情况分专业学科、分专业、分考生类别划定专业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已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对考生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分专业学科、分专业、分考生类别划定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同分情况:普通类中职类考生依次比较职业倾向测试、职业基本素养测试成绩,特长类依次比较特长认定测试成绩、职业倾向测试。 4.学院2019年帮扶深度贫困县专项单招招生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实际参考情况另行制定。 5.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6.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11日12:00之前以书面申请形式报我院招生办公室,学院有权对放弃录取考生专业缺额计划进行替补。 7.免试。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7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八、时间安排 4月12日12:00时前,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月20日前,对已正式输录取手续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考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校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 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学校网址:http://www.scmvc.cn 咨询电话:028-85879393 85879392 传真:028-85877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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