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邑县安仁镇学校:筑牢法治“防护网”,守护青春“艳阳天”
发布时间:2025-10-25来源:成都大邑县安仁镇学校 作者:张红浏览量:2214
为增强师生对校园欺凌的认知与防范能力,营造和谐、安全、健康的育人环境,近日,成都大邑县安仁镇学校特邀大邑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法治校长严静,为学校师生带来了一场深刻且富有教育意义的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教育。 讲座伊始,严静开宗明义,指出校园本应是同学们汲取知识、建立友谊、健康成长的乐园,但欺凌行为却可能无情地撕裂这片宁静。她强调,法律既是保护自身的坚实盾牌,也是规范行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引导大家共同正视并深入探讨这一严肃而重要的话题。
严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学生欺凌”的法律定义,接着详细剖析了校园欺凌的主要类型。引导同学们对照反思自身行为,审视是否存在无意或有意的欺凌举动。引入“武汉某校寝室霸凌案”及“四川江油霸凌事件”两个真实案例,生动揭示了校园欺凌带来的残酷的危害与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严静借此详细讲解了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她提醒同学,务必敬畏法律,切勿心存侥幸。
针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情节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严静介绍了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施行)的相关规定,包括对特定年龄段未成年人可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以及专门矫治教育制度。 面对校园欺凌,每一位师生都应成为积极的参与者与守护者。严静提出了具体应对策略:对被欺凌者保持冷静,勇敢地说“不”;及时报告,寻求帮助,向信任的师长求助;注意取证,保留证据;运用法律,保护自己。鼓励正当防卫:通过“反抗欺凌认定正当防卫”的案例,阐明法律保护被欺凌者在遭受不法侵害时进行必要自卫的权利,这不同于“互殴”(同时强调优先向师长求助的原则)。对旁观者见义巧为,不做冷漠看客。不围观不起哄,及时向老师或学校报告;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可出声制止或事后安慰受害者。 法治之盾既保护权益,也规范行为。校园欺凌绝非“小事”,其后果从赔偿到刑责,足以改变人生轨迹。新修订的法律持续释放明确信号:年龄不再是肆意妄为的保护伞。严静呼吁全体师生从案例中汲取教训,获得力量,深刻认识到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是每个人的责任。 此次讲座内容详实,法理清晰透彻,不仅提升了同学们对校园欺凌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也强化了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为全体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张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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