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回应“从火车上铺跌落砸伤10岁女孩后失联”
发布时间:2025-10-05来源:九派新闻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3031
近日,朱女士在“腾讯热问”上发帖称,她今年8月底带着孩子乘坐火车时,一名男乘客从上铺摔落,砸到了睡在下铺的孩子的大腿,导致孩子股骨骨折。这名男乘客虽然陪同她们去了医院,但孩子做完手术后,对方表示手头没钱,要回去筹钱。 目前,该男乘客共支付了朱女士2万元医药费。9月上旬,男子最后接了一次朱女士的电话,随后朱女士再也无法联系到对方。 女孩母亲:该男乘客起初态度不错,但在孩子住院期间突然失联 10月1日,朱女士告诉新闻记者,8月24日,她带着10岁的女儿乘坐列车前往杭州,她和孩子都睡在下铺。大约凌晨1点,火车即将停靠无锡站,睡梦中的朱女士突然被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声惊醒,她看到旁边站着一名身材高大的男乘客,而女儿一直喊腿疼,列车工作人员闻讯赶来后,帮朱女士联系了警方和救护车。 火车停靠后,朱女士和这名男乘客一起搭乘救护车前往无锡的医院检查。朱女士称,据该男乘客的讲述,火车快到无锡站时,他准备下车。从上铺下来后,他想起还有一副眼镜忘在了铺位上,于是又爬回床铺。这时候,车晃动了一下,他的手没抓稳,跌下来砸到了女孩。 朱女士向记者出示的医院病历显示,8月24日凌晨,朱女士的女儿到无锡市儿童医院就诊。医院初步诊断朱女士的女儿右股骨骨折,建议住院治疗。朱女士表示,由于该院暂时没有匹配型号的钢板,无法立即手术,她和该名男乘客商议后,就将女儿转到杭州的医院,第二天就进行了手术。 朱女士称,该男乘客起初态度不错,陪同着母女二人到医院治疗,垫付了住院押金,之后共计支付医药费2万元。但女儿做完手术后的第二天,男乘客给朱女士发了一条信息,说他要回去筹钱。男乘客离开后,朱女士每天都会联系对方,但他几乎没有回应。 大约9月上旬,男乘客接了一次电话,让朱女士把医疗票据发给他,从那之后,男乘客再也不接电话,也不回消息了。朱女士曾委托铁路客运部门联系对方,对方接电话后表示,自己正在筹钱,先让朱女士垫付医药费。 朱女士表示,女儿爱好游泳,舞蹈也跳到了8级。“她现在每天都喊着腿疼,一直哭,我也没睡过整夜的觉。”事发至今,女儿吃饭、上厕所、学习都只能平躺在床上,情绪很不稳定,尤其在听到楼下小朋友玩耍时,她心里就会很难受。“我现在说话也特别注意,尽量不会在她面前提到体育运动。” 男乘客:目前失业,正在讨薪筹钱,之后会一次性付清费用 10月5日,记者联系到当事男乘客,其表示,自己确实从火车上铺跌落砸到了女孩。他称,那天他乘火车是因为失业了要回家,火车到站后他的眼镜掉落,他去拿眼镜时火车突然一顿,他整个人就掉了下来,而当时女孩的腿正好伸在外面,所以他压到了对方。 该男乘客说,自己并非不愿意赔偿,而是他现在暂时拿不出钱。“我失业了才回家找工作,家里还有贷款,之前工作的工资也还没要回来,如果要回来了,我马上给她钱,将来一下子全部清算都可以。” 他表示,自己之前是做机修工作的,上周也去厂里等了好几天,希望能拿到钱。“我的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都告诉了对方,砸到人是我没注意,我不是要逃避什么东西,我要是真要逃,就换手机号了。” 至于为什么不回朱女士电话和微信,该男乘客称,自己知道对方是来要钱的,“我知道她的意思,但我暂时真的拿不出来。”他表示,自己也很着急,问题是他现在拿不出来钱。如果对方找律师起诉,“把各种费用摊开了,我这边可以赔给她。” 对于该名男乘客的说辞,朱女士表示自己已经委托了律师,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孩子受了伤,这么严重的骨折,他从医院里走掉后,也没来关心、问候一下孩子,现在就这样来解释。” 朱女士称,自己是离异状态,为了照顾小孩请假在家,也没有经济来源。“现在孩子的医药费用已经花了5万多,后期还要进行康复治疗,我的压力非常大。”“医生说孩子还小,恢复快,钢板固定后很难恢复如初,甚至可能会出现长短腿的现象。” 她说:“我宁愿多花些钱把孩子的腿治好,不要留后遗症,如果因此落下残疾,我会内疚、悔恨一辈子。” 律师:若列车运行正常,铁路方无需承担责任 对此,新闻记者咨询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他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乘客在火车上爬下上铺时,因自身没抓稳导致跌下砸伤女孩,或存在一定过错,应当对女孩的受伤承担侵权责任。 赵良善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铁路方在列车行驶过程中,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列车行驶过程中存在异常晃动等情况,导致乘客跌下砸伤女孩,铁路方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但如果铁路方能够证明自己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列车运行正常,男乘客跌下是其自身原因导致,铁路方则不需承担责任。 赵良善建议,朱女士可先与男乘客和铁路方协商解决,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等损失。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朱女士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列车上的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 赵良善指出,如果朱女士为女儿购买了铁路乘意险,或者自己购买的其他意外险包含在火车上受伤的保障范围,那么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申请报销。此外,如果男乘客购买了铁路乘意险,其个人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也可对朱女士女儿的受伤进行赔偿。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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