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人员有奖励

发布时间:2023-07-07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刘春华浏览量:3296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就业政策,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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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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