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将于9月“最后一考” 继续实施放宽条件政策

发布时间:2017-06-14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浏览量:2193

本报北京6月5日电(记者魏哲哲)2017年是国家司法考试最后一年,明年将会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部6月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介绍,今年司法考试将于9月的第三个周末,即9月16、17日举行,报名学历条件仍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报名方式、考试科目等没有变化。

今年司考继续实施放宽条件政策,在放宽条件地区实行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措施不变,而放宽条件地区范围有所扩大。今年将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林区的3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纳入放宽条件地方。这37个县级区划内的考生,报考学历条件放宽至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今年的司法考试简化部分考生的报名手续。其中,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不再要求其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信息,改由考生本人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为提高司法考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适应考试方式发展的趋势,降低考试安全风险,今年司法部决定在黑龙江大庆、江苏苏州、广西北海、重庆北碚和宁夏石嘴山5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选择在这5个考区报名考试的考生,前三卷要采取“机考”的方式来参加考试。

针对社会关注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贾丽群透露,目前司法部正在制定实施办法。非法学专业能否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会考虑到法律职业队伍应有的特性和需求,也会考虑目前法学教育供给的能力是否能满足这样的需求。既坚持原则,又将对公众和社会的预期充分考虑。

责任编辑:四川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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