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今秋收费标准公布

发布时间:2015-08-31来源:达州日报网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8389

  我市中小学生即将迎来新学期,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今秋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公布。同时公布了学校或个人违规收费投诉电话,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收费项目及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三免一补”政策,全免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向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购买教辅材料,坚持学生自愿(小学一、二年级不使用)原则。伙食费,按实收取,不得盈利。基本医疗保险费,城市小学、初中个人自愿缴费,标准按市政府制定的标准执行,农村小学、初中无。
  普通高中学校:学费,省级示范(省一级、省二级)450元/生
责任编辑:四川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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