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四川明确预防接种服务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5-12-04来源:四川发布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2200
日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预防接种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明确四川省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管理要求。该《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5年。
《通知》明确,接种单位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时,除收取疫苗费用外,还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元/剂次,该费包含预检、接种、耗材(含注射器、酒精、医用棉签)、留观和接种信息服务等;接种单位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规定,预防接种服务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使用财政厅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类票据。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接种单位的管理,严格按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应当在政府网站和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预防接种服务费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等,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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