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投毒案被告二审维持死刑

发布时间:2025-08-15来源:极目新闻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2217

8月1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周立人故意杀人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上诉人周立人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被害人张海蓝(化名)生前好友小然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下午被害人姐姐第一时间给她发来消息,看到消息她第一反应是太快了,“昨天半夜我还在发视频,没想到今天就宣判了。”

“太激动了,激动得流眼泪了。”她数度落泪,甚至有些语无伦次。从事发到现在,她和家属经历了漫长的一审和二审,每一步都走得艰难。从最初张海蓝遇害时被诬陷偷外卖被投毒,到二审时对方还辩称被张海蓝霸凌,网络上不乏质疑的声音,甚至有人说她起号、蹭热度。现在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她特别想对朋友说:“海蓝,晚安。”她说,现在海蓝终于能安息了。

海蓝生前的梦想是将来毕业到大城市去,她也将带着海蓝的梦想向前走,“我们都会向前走的。”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立人为泄私愤,向寝室内两名室友共食的罐装麦片内投放剧毒物质,致张某某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周立人因日常琐事对室友不满,利用所学专业知识,趁机投毒,意图杀害两名室友,周某某因未食用而幸免;在张某某毒发抢救期间,刻意隐瞒事实,延误救治,终致张某某多器官系统功能衰竭身亡;案发后,试图隐匿和销毁重要物证掩盖罪行、逃避惩罚,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影响恶劣,罪行极其严重。

2025年4月7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周立人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周立人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1日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前述裁定。二审审理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周立人及其辩护律师各项诉讼权利。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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