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郭兵:学校通报李某某属于对隐私不当披露
发布时间:2025-07-15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1955
7月14日,一则“律师称李同学隐私被泄漏是受害者”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学校此举涉嫌隐私侵权,也可能构成行政违法。”浙江理工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郭兵指出,在处分决定尚未正式生效前,学校便将学生姓名等信息公之于众,属于对隐私不当披露。 郭兵引用《民法典》第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他人私密活动、处理他人私密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侵害隐私权。 郭兵认为,公众的强烈反应源于学校做法有悖常理。“即便女生在交往中存在道德争议,直接处以最严厉的开除处分,已超出社会普遍认知。况且相关视频并非女生自行传播,她本身也可能是受害者。” “学校将个案通报上网,相当于助推信息扩散。”郭兵担忧,女生今后的学业、就业及日常生活都将遭受重创。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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