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发裸照威胁”后轻生的大四女生离世了
发布时间:2019-11-20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3958
当事女生 10月28日,22岁的大四女生小璐(化名)吞下了200多颗晕车药,倒在了宾馆的房间内,被人发现后送医抢救,但是在11月11日,还是被医生宣布已经进入脑死亡状态。 小璐的母亲庄女士11月17日告诉记者,女儿在自杀前一周,曾经收到过前男友的“发裸照”威胁,当时她特意从生活的福建漳州赶到了女儿读大学所在的福州,小璐当时曾和她说过想要报警,但是庄女士表示,女儿的前男友曾经说过自己的父亲是当地的警察,“我害怕女儿以后受到威胁,就劝她不要报警,这也是我现在最后悔的地方。” 而小璐前男友小郑的父亲郑先生表示,自己确实是警察身份,但是自己的公职身份和孩子的事情没有联系,“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绝不包庇。” 据悉,小璐在11月18日晚已经离世,而根据小璐母亲的意愿,小璐的肝肾等多个器官被捐献。 小璐的舅舅庄先生表示,小璐是在18日晚上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去世的,小璐的母亲在18日上午,已经决定将小璐的身体器官进行捐献。 庄先生称,18日晚小璐去世后,她的肝、肾及眼角膜等被移植,并送上飞机运往接受移植的患者那里,“小璐的母亲只有她这一个女儿,小璐的父母在多年前离婚,这些年都是她们母女俩相依为命的生活,家庭条件也并不富裕,小璐上学的费用都是用的助学贷款,女儿去世后,小璐的母亲已经哭晕过好几次了。” 大四女生吞药自杀 被医生宣布脑死亡 小璐的母亲庄女士17日告诉记者,小璐是在10月28日晚上被发现吞服晕车药的,“当天晚上9点多学校老师查寝,发现她没有在寝室,一直等到10点多还是没有回来,于是学校联系了我,我一周前曾经去过学校,当时住在女儿所在学校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的学术交流中心酒店。”她说,“我当时就想女儿可能去了那里,学校赶紧派女儿的室友去找,最后在其中一个房间找到了女儿,她当时已经口吐白沫并全身抽搐了。” 记者从最先收治小璐的福州市长乐区医院11月3日开具的疾病证明书上看到,小璐是药物中毒,心脏停搏后复苏成功,有电解质代谢紊乱、高尿酸血症、低蛋白症、缺氧性脑损害等。 11月4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继续治疗,但是在11月11日,医院医生告诉庄女士,小璐已经处于脑死亡状态。而目前为了医治小璐,家里人已经花费了20余万元,“实在是没有能力了,孩子就只剩一口气了。”庄女士说。 女孩自杀前一周遭到前男友“发裸照”威胁 庄女士告诉记者,自己7年前和丈夫离婚,小璐是她唯一的女儿,“这些年我一个人带着孩子,平时在漳州给别人看店,打一些零工,生活挺难的,孩子上大学的钱都是靠的助学贷款,孩子现在上大四,明年就毕业了,本来想着日子可能会好一点,结果现在遇到了这样的事。” 小璐的舅舅庄先生17日告诉记者,自己的妹妹,也就是小璐的妈妈从出事后一直守在病房外,已经昏迷过很多次了,他们也一直在聊小璐选择轻生的原因,“出事前她没有留下什么话,也没有给我们家里人发过信息,但是我们都认为和她的前男友曾经给小璐说要发她的裸照威胁她复合有关系。” 庄女士告诉记者,在女儿出事前一周多的10月20日,因为女儿和前男友的问题,她曾经从生活的漳州来过福州,“我女儿10月18日的时候曾经给我打过电话,说如果有人威胁我,让我不要担心,说那是她前男友在吓唬她,19号那天我才知道,是她前男友偷拍了女儿的裸照,并且威胁她说要发到网上,女儿19号让我来学校一趟,我20号就赶过去了。” 记者从10月19日小璐给母亲发的短信中看到,她告诉庄女士说“他跟我在一起时偷拍了我隐私照片,昨晚说要去局里查你们信息,要发给你们看,然后我刚刚跟我辅导员沟通了这个事,她让我跟你说下明天要不要来学校,可能要一起去警局报警。” 记者从10月17日小璐男友小郑(化名)给小璐所发的短信中可以看到,小郑给小璐发了5张小璐相对暴露的照片,并且表示要“我马上把你的裸照放到学校论坛里,明天我就去查你爸妈,给叔叔阿姨一个惊喜”。 考虑男方父亲是警察 女孩母亲劝孩子不要报警 小璐的母亲庄女士告诉记者,之所以男方在和女儿交流中会说“去局里查信息”,是因为男方的父亲在当地公安部门工作,“我女儿曾告诉过我,她前男友的父亲在公安部门工作,前男友也一直威胁她如果不复合,会去公安局查到我们的信息,并且把女儿的裸照发给我们。” 庄女士告诉记者,女儿小璐平时很乖,她也是10月18日才知道女儿此前交了男朋友的事情,“女儿当时告诉我说,她和这个男朋友交往了好几个月,男的是93年的,现在已经工作了,后来女儿发现这个男的还在和其他女生交往,便提出了分手,但是这个男生后来想要复合,便发了裸照威胁她说要发到学校的网站上,女儿没有别的要求,只是希望这个男的能够删掉裸照。” 按照女儿的要求,10月20日,庄女士从漳州赶到了福州,并且见到了女儿的前男友小郑,“那是我第一次见他,他对人很客气,对我也很客气,当着我的面删除了女儿的裸照。”庄女士说,“女儿当时怕小郑留下裸照的底子,就问我说要不要报警,但是我担心男方的父亲是警察,而且就在当地,而我们是外地人,怕我走了之后女儿受欺负,就劝她不要报警了,就这样算了息事宁人吧,这也是我现在最后悔的地方。” 男子父亲:孩子该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 绝不包庇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小郑的父亲郑先生,郑先生表示,自己确实是当地的公安人员,但是事情的发生和自己的公职身份没有关系,儿子已经接受了当地公安部门的调查,“该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绝对不会包庇纵容。” 郑先生17日告诉记者,自己也是在小璐出事的10月28日晚上才知道儿子交了女朋友的,“当时是小璐的妈妈给我打的电话,我开始还以为是诈骗电话,后来问了儿子,我才知道出事的是他的前女友,我就带着儿子赶紧赶到了医院,垫了两三万块钱,大概了解了事情经过后,我在医院就把儿子打了。” 郑先生说,出事后他也已经报了警,儿子也配合警方做过了几次调查,期间儿子小郑的手机也被警方收走,可能是警方需要从中调取聊天记录等信息,“事后我也问过儿子,儿子说那几张照片也不算是裸照,都是没有脸的,而且也穿着衣服,只是可能比较暴露,但是是在什么情况下拍的我并不知道。” 郑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只是普通的公安民警,早年离异,也是一个人带着儿子,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自己和孩子的压力都很大,“但是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按照正常的程序走,现在出了这种事,绝不会有包庇纵容的可能”。 律师:男方不构成敲诈勒索 女生遇此类事件应报警 而针对此事,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表示,学生在学校自杀是学校所无法控制的事情,一般来说,学校并不需要对此承担责任。学校虽然是管理者,但是该在校女大学生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学校在得知她失踪后立马去寻找了,老师在学校找不到后通知其家庭,已经尽到了管理义务,学校对此没有责任。 其次是前男友,刑法目前没有恐吓罪这个罪名,如果恐吓威胁内容涉及到金钱财产性质的方面,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付建律师表示,虽然男的发信息威胁恐吓女的目的是让女孩回信息,由于其不具有财产性质,故不够成敲诈勒索罪。 “但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5至10日的拘留。”付建说,建议女生要在与男友交往中保护好个人隐私,而如果收到恐吓威胁后,选择忍气吞声,这个时候就会扩大对方的“野心”,对方会利用你的恐惧心理,让你满足其无穷无尽的要求,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在收到威胁恐吓短信后,保存好短信作为证据,及时与家人沟通,同时报警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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