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把初中女孩当小偷扣留,好想来一门店致歉

发布时间:2026-02-06来源:锦观新闻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2344

2月5日,针对“误把初中女孩当小偷扣留20分钟”一事,涉事门店发布致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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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娃都是内向的性子,我娃回来后一直哭,说‘妈妈,我们被怀疑偷东西,店里还有其他的同学在,别人会怎么看我们 ,我要不要跳楼得了。’我听了后特别难过。”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的张女士说。

孩子被留到店里20多分钟

不被允许联系家长

张女士向记者反映,2月2日13时许,她上初中的女儿和亲戚家同龄的女孩前往位于礼泉县长富路上的“好想来”零食店购物。两人付款后离开店,走到距离店门10-15米处,被这家“好想来”的店员叫住,怀疑她们偷了店内的商品。

张女士说,两个女孩被怀疑是因为门店收到总部的一段监控视频提醒。据女儿讲述,她和同伴被叫回店里后,店员一直在看监控核实,两人只能站在一旁。其间,她因身体不舒服告诉店员想给母亲打电话,让母亲到店里陪伴,结果被对方制止。

“店员怀疑我亲戚家的孩子,偷了货架的东西塞进包里。两个女孩干站着被过往的人看来看去,最后只能自己打开包证明了清白。从被叫回到离开,她们待了20~30分钟。”

张女士当时在上班,孩子直接找到她诉说了这件事。

“娃一直在哭,哭了4个小时。我下班后来到这家店看监控,监控上我亲戚家的孩子先用手摸了货架上的东西,随后又摸了自己的双肩包,包的拉链是开着的。但没有孩子把东西放进包里的这个过程。”

张女士表示,店员称这是一场误会,可以给孩子道歉。她向店里要视频,但遭到拒绝。她用手机录时,与店员也发生了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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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找门店要说法时被报警

警方证实:孩子没有偷

张女士最无法接受的是“好想来”门店对待孩子的态度。

“两个女孩只有14岁,都在青春期。店里怀疑她们偷了东西,可以报警,也可以联系我们监护人到场处理。但不能是扣着孩子,不让孩子联系家长,干站着等他们调查。”

2日19时50分许,张女士告诉记者,门店拒绝提供他们的联系方式,并且报了警。目前,门店负责人跟着她的老公去了派出所。

20时,记者通过“好想来”客服热线要到了事发门店的电话。多次拨打后,电话终于接通。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士,表示他不是“好想来”长富路店的人,而是公安局的民警,是“好想来”门店的人把手机落到他们警车上了。

记者向这名民警打听到,正是因为两名女孩被误会偷东西一事,“好想来”门店的人去了派出所,把手机落到警车上了。民警表示,两名女孩并没有偷东西,警方正在处理这件事。

律师:是对其人身自由的非法限制

从法律视角审视,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李泽瑞律师指出,涉事门店的行为可能构成双重侵权。首先,店员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强制将两名女孩滞留店内,实质上是对其人身自由的非法限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的规定,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禁止经营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条款相悖。其次,仅凭模糊的监控疑点便公开怀疑未成年人偷窃,即便事后道歉,也已经对其名誉权造成了损害。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制止孩子联系家长的行为,”李泽瑞强调,“涉事女孩是未成年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其在遇到困难时有权获得监护人的帮助。门店的制止行为,涉嫌剥夺了孩子的法定权利,也忽视了其可能因紧张、委屈而加剧的身体不适所涉及的健康权问题。”

责任编辑:杨庆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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