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实幼高新分园:安全无小事,人人需尽责

发布时间:2021-08-20来源:乐实幼 高新分园 作者:邓巧灵浏览量:3458

为切实做好未成人安全防护网络,最大限度化解涉及未成年人安全风险,遏制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发生,近日,乐山市实验幼儿园高新区分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醒幼儿及家长们无论是居家还是外出游玩需时刻将安全铭记于心,提高安全意识。

有效看护

炎热的暑假,是溺水的高发期,家长要及时关注汛期和极端天气预警,切实做好家庭防护,重点加强对孩子溺水安全的教育。儿童溺水预防的首要任务是时刻有效看护,不同年龄段儿童溺水发生的地点不同:

一、4岁以下儿童的溺水高发地点主要是家中蓄水容器,如水缸、浴盆等。

二、5-9岁儿童溺水高发地点会涉及水渠、池塘和水库等。

三、10岁以上儿童活动范围更大,主要为池塘、湖泊、江河等。

当孩子在水中时,无论是在游泳池、澡盆还是开放性水域中,家长们都要时时刻刻关注这自己的孩子,因为溺水随时都会发生,并且溺水的过程很快。

防溺水六不原则

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水域,家长要准确掌握孩子行踪,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监管,坚持防溺水六不原则。

其他安全

一、禁止未成年人在山林、草原、房屋、厂区等危险出玩火。

二、禁止未成年人在无成年人带领下擅自下河、塘、沟、渠、湖等危险水域游泳、溪水或施救。

三、禁止未成年人骑乘机动车上路。

四、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危房、施工工地、化工企业或无人看守的建筑物内。

五、禁止未成年人食用不干净、不为啥的食物、野果、菌类等。

六、、禁止未成年人在危险山崖、弯道、高层建筑嬉笑打闹或玩耍。

七、禁止未成人玩弄刀、斧、锯、锤等危险工具。

八、禁止未成年人打架斗殴、欺凌侮辱等不良行为。

九、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及时疏导,避免未成年人跳河、跳楼、跳崖、割腕等自杀或自残行为。

社会监督

未成年人的安全离不开家长、教师和广大群众的关心和关注,如发现未成年人有上述行为时,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拨打未成年人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和学校电话。

责任编辑:陈轩

微信长按扫描二维码后分享

二维码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