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成功父母 育优秀孩子——西江小学校组织家长专题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
发布时间:2021-12-21来源:西江小学校 作者:钟益春浏览量:2485
为加强学校、教师、家长之间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宣传落实国家“双减”政策,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合力进一步提升,12月20日,江安县西江小学校组织召开第八届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做成功父母,育优秀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学习培训讲座。 在第八届家长委员会会议上,学校长钟益春对学校办学发展状况、办学特色以及2021年度取得的优异成绩向与会人员做了工作汇报,对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进行了解读说明,同时对家长们多年来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参与、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钟益春为新一届家委会成员颁发了聘书,并进一步明确了家长委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他希望家委会成员能够架起学校和家长们沟通的桥梁,真正做到家校协同、同心共育、合力构建家庭学校“新关系实践场域”。 在全校家长代表会上,钟益春作了“做成功父母,育优秀孩子”——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专题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目的,一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二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双减”的文件精神,改变家庭只是学生课堂的延伸、家长只是学校老师助理的状况,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理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相互配合。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新修订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呈现出七大亮点:一是规范了家庭教育的概念;二是规定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三是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工作机制;四是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五是规定了国家支持家庭教育的举措;六是规定了学校等社会力量对家庭教育的协同任务;七是规定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钟益春提醒家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西江小学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起点,充分发挥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作用,引领家长积极学法尊法,主动承担家庭教育责任,努力争做合格和成功的父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培育品德高尚、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学业优秀的孩子,为学生的终生发展和幸福生活奠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学校和家庭的力量。 |
责任编辑:李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