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也要“上课”了?四川拟立规,为家庭教育定方向

发布时间:2025-11-25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网络编辑浏览量:2903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终身发展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稳定。

11月24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记者梳理条例草案发现,其针对家庭责任、政府推动、社会协同、学校指导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立法坚持从四川省情出发,着力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夯实责任、构建体系、强化支持,为促进家庭教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四川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洪对条例草案作说明时表示。

家庭责任

禁止安排学龄前儿童

参加学科类培训

其中,条例草案在第二章“家庭责任”明确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法定责任。

比如鼓励、陪伴未成年人参加有益活动,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避免加重其学习负担,禁止安排学龄前儿童参加学科类培训;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两性关系,推进性别平等教育等。

条例草案针对分居或者离异的家庭情况也作出了规定,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分居或者离异的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必要时可由社区、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介入调解。此外,养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养子女、继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

学校指导

每学期至少两次家庭教育指导

应设立家长学校

学校同样发挥着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承担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要任务。

“学校指导”章则针对家长学校建设、常态化指导活动开展、家访制度落实等关键环节作出规范,推动学校通过家长会、个性化指导等形式传递科学教育理念。其中提出,学校应当建立家长学校,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家庭教育讲座、经验交流等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将生涯教育纳入家庭教育指导体系。

政府推动

开通服务热线

开设公益性网上课程

在政府推动方面,聚焦解决家庭教育服务供给不足问题,省政府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开通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项经费。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工作、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支持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置家庭教育相关学科专业,开设家庭教育相关课程。

法律责任

不履行监护教育职责

公安机关将予以训诫

对家庭教育严重失职、失能的家庭建立预警及救济制度。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若遇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教育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怎么办?条例草案提出,将由公安机关对其予以训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决定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强制接受有针对性的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并接受跟踪回访。

责任编辑:杨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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