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百节溪小学“四个强化”规范教师教学行为
发布时间:2025-12-04来源:宣汉县百节溪小学 作者:通讯员 黄盼 文超霞 雷艳艳 詹沁浏览量:2492
为进一步打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本期,宣汉县百节溪小学采取“四个强化”措施,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 强化学习教育。采取专题学习、专题辅导、专题讨论等形式,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及省市县关于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习内容,及时召开作风警示教育专题会,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全体教师时刻慎独慎微,严格自律自省,切实规范自己教学行为,严禁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严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自觉遵章守纪,廉洁从教,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强化“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师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每位领导认真履职尽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定不移把规范办学行为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记在心上,坚持察实情、求实效,不定期深入各年级明查暗访,真正了解师情学情,敢于担当,敢于作为,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坚决做到“零容忍”、“零放纵”,切实把规范教师教学行为落到实处。 强化日常监管。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大力强化教师日常监管,发现其“有异常”“不对劲”,适时开展提醒约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聘请3名县人大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担任学校行风建设监督员,履职尽责参与学校行风监督;在校门醒目位置张贴“码上举报”二维码、设置行风建设监督信箱、公布行风建设举报电话等方式,倾力构建多层监督机制,让教师习惯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自觉规范教学行为,坚决做到守住底线线,不越红线。 强化严格问责。学校明确规定,凡教师教学行为不规范,一经查实,将被严格问责,除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外,其师德考核当年不得评为合格,还将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一切资格。(通讯员 黄盼 文超霞 雷艳艳 詹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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