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回应考编因学历重叠政审不合格
发布时间:2025-12-03来源:极目新闻 作者:网络编辑浏览量:2538
近日,四川射洪市1999年出生的税女士在问政四川求助称,她参加2025年上半年射洪市事业单位考试,并获得医疗岗位综合成绩第1名的成绩,但在政审过程中因“中专与成人大专学历时间重叠”,被判定不合格。 税女士介绍,她中专于2015年-2018年就读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成人大专则于2015年10月报考川北医学院护理专业,并于2016年至2019年通过学习获得毕业证。 她在参加事业单位考试时,笔试面试阶段学历材料均审核通过,政审阶段射洪市卫健局认为此为“学历套读”属于违规,口头解释其不合格。 11月28日,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回复道,根据《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成人高考报名条件一栏明确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税女士在报考时,正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院中专就读,与招考简章内的报考条件相违背。 税女士在问政四川上展示了多份证明材料。其中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院出具的证明写道,税女士系该校2015级护理专业中专班学员,入学时间2015年8月,学籍三年,于2018年6月毕业。该生在该校就读中专期间因当时政策许可,2015年参加成人高考合格后,于2016年3月至2019年1月在川北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参加护理学专业大专班业余学习,成绩合格毕业。 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也表明,该考生于2015年10月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到川北医学院护理专业。该考生符合当年全国成人高校报考条件。 12月3日,记者就此咨询射洪市卫生健康局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情况由该科室相关负责人负责。 记者注意到,2024年四川南充一位网友也咨询了类似问题,其表示中专学历与大专学历存在学历时间重叠(2010年7月中专已毕业,大专2009年9月就开始了),在未取得中专学历时就开始了大专的学习,担心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时影响政审。 南充市人社局答复该网友称,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学历是否符合招聘要求,主要审查学历取得渠道和学历证书是否符合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政治审查具体内容,以招聘公告中关于考察环节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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