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娃娃涉事店铺被罚4000元:官方认定不合格

发布时间:2021-01-12来源:新京报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3572

近日,婴儿霜“大头娃娃”事件引发关注,涉事产品取得了“(闽)卫消证字”许可证号。此前,国家卫生部门就曾发公告提醒不要购买以“消字号”冒充“药准字号”的产品。

1月11日,记者从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大头娃娃”抑菌霜涉事产品流入连云港市的有600瓶,目前已召回97瓶,暂时查封9瓶。此外,赣榆区卫健委已于2020年12月30日对涉事店铺金宝贝母婴生活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4000元并责令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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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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