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鸣警钟 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开展禁毒专题教育

发布时间:2019-06-19来源: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 作者:张红 通讯员 何霜浏览量:3385

6月是学校禁毒宣传月,为进一步加强禁毒法治宣传,净化校园环境,全面培养青少年法治观念和禁毒意识,营造浓厚禁毒氛围,6月18日,新津县人民检察院“巡回法庭”公开审判了一起吸毒案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看庭审学校师生,旁听了庭审过程。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庭审答辩四个环节,充分阐明了公诉观点,准确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同时,主审法官还就判决时所依据的法律条款进行了解读。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们组织学生参加了校园模拟法庭,让学生更真实地体验到法庭的威严,认识到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

检察院王科长结合本案及新津县所犯案件对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家庭危害、个人危害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生动形象地为参与旁听的人员,特别是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

县人民法院同时在学校设置专题展板及现场展示仿真毒品,由法院专人进行讲解,让学生更清晰的认识毒品以及毒品带来的危害,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毒品危害可能就潜藏在身边,要时刻警惕,防毒拒毒。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

责任编辑:陈冀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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