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职学校从875所撤并至414所:名单外的停止招生

发布时间:2019-01-08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2766

日前,(河南)省教育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河南省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果名单》,3年间,全省中职学校从875所优化调整到414所。

网络配图

河南省要求,对名单内的学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办学条件合格、办学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对办学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要进一步提升内涵、培育特色;名单外的学校,自今年起,停止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

河南省将建立中职学校动态调整机制。对此次列入名单的学校,每3年进行一次办学基本条件审核,优胜劣汰;对此次未列入名单的学校,经过努力达到设置标准的,可重新申报设立。

对此次列入《名单》的学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办学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办学条件合格、办学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

对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尽快达到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技工学校设置标准》(以下简称《设置标准》);

对办学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要进一步提升内涵、培育特色,推动学校“上质量、上水平、上台阶”,努力打造职业教育知名品牌。

对此次未列入《名单》的学校

自2019年起,停止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 ,《名单》以外的学校,河南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则上不再接受其学籍注册备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这些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妥善安置好教师、学生及相关人员;

要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政策”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学生的学籍问题,妥善保管好学校的各类档案;要坚决防止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流失。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河南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动态调整机制。

对此次列入《名单》的学校,每三年进行一次办学基本条件审核,采取优胜劣汰的办法,对达不到《设置标准》的学校,将停止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

对此次未列入《名单》的学校,经过努力达到设置标准的,经河南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意,可重新申报设立。

今后,要严把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关,凡达不到《设置标准》要求的,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新设置中等职业学校。

责任编辑:曾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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