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中学实验学校开展“检察官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18-11-01来源:四川教育新闻网 作者:易彬浏览量:2884

法律是罚恶扬善的准绳,法律是不可触碰的礁石,法律是好人的保护伞,法律是坏人的禁区!2018年10月25日,彭州中学实验学校开展了彭州市“检察官进校园”活动,彭州市人民检察官李鸣带同学们一同走进了法治世界。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开始讲座之前,李检察官向同学们科普了未满十八周岁的是未成年人,但是已满十六岁周岁的人犯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而已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也应负刑事责任。刑罚又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未成年人根据年龄和犯罪情节来判缓刑,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后悔的泪无比的咸

讲座上,李检察官还向同学们讲了一个真实的案例——彭州市某中学的一位某某原本是班上的班长,成绩优异的好学生,但由于班上的同学不满,嫉妒而与同学及外校学生发生斗殴,面对不法侵害,贾某某捅破了外校学生的脾脏,造成了二级伤害,因此造成他的一个人生污点,使他的梦想破灭。通过这种事,让同学们体会到:每个人心中都应有一杆秤,时时刻刻衡量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以法律和理性为锁链,禁锢住内心冲动的魔鬼,不越雷池半步。

“生命第一大如天”,“能劝就劝,不能就闪”这些是“大王带我来巡山之校园暴力”里的歌词,通过这首改编歌曲让与会的同学们懂得了生命位于第一位,人民要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这节讲课过后,同学们还了解到检察院是一个司法机关,它的主要职能是监督,维护着人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活动,彭州中学实验学校的同学们都将带着社会责任感与主人翁意识,用心浇灌“法律种子”,用理智的行为,冷静悉心呵护种子,让它破土发芽,茁壮成长,枝繁叶茂,硕果累累。(易彬)

责任编辑:杨庆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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