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中学受邀参加四好青少年表彰大会

发布时间:2017-04-24来源:四川教育新闻网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1841

2017年4月20日下午,龙泉驿区关工委、区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区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在龙泉五小隆重召开了龙泉驿区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尊法好、学法好、守法好、用法好”的四好青少年表彰大会。大会由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副理事长、区普法活动办副组长肖文英主持,关工委执行主任、基金会理事长王世藩等区第三届普法活动办领导出席了会议,并为“四好”青少年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颁奖。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和部分街镇(乡)关工委执行主任也参加了表彰大会。

龙泉中学副校长伍久超、政教处主任代兵以及16名受表彰的学生参加了本次大会。会上龙泉中学等5所学校被评为优秀普法单位,代兵等10人被评为优秀普法辅导员,龚紫仪等50名同学被评为优秀普法青少年。

龙泉驿区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自2015年拉开序幕,历时两年多,在区活动办的领导下,各学校都按照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详细周密的普法宣传计划,并依照计划和要求,在校园内开展了法治讲堂、法治征文、法治演讲、法治知识竞赛、庭审进校园、校园法治情景剧等形式多样的,寓教于乐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培养了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自我保护的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观念;提高了青少年整体法治素质。活动过程中涌现出许多优秀的青少年和感人的故事。

表彰会上,代主任代表普法试点学校在会上发言,从六个方面汇报了龙泉中学两年来普发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一、强化组织领导,有目的有计划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二、确定教学内容,普法宣传教育注重内功提升。三、营造普法氛围,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四、主题活动与普法教育有机结合,教育常规化、制度化。五、自育是最好的教育手段。例如征文比赛,教师写评语、家长写感悟、学生写反思。六、课堂渗透,发挥主渠道的作用。

龙泉五小的丁瑶瑶同学还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一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二要严格遵守行为规范,抵制不良行为;遵守法律要从小做起,从点滴做起;三要努力提高自护能力,抵御不法侵害。

最后,区第三届普法活动办领导、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志平对龙泉驿区下一步普法教育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坚持方向。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使法治宣传教育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

二是要总结成绩,弥补不足。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现已进入收尾阶段,各试点学校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次对标《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认真回顾、仔细梳理,总结已取得的成绩,以点带面,在全区中小学推广,扩大普法教育活动的成效。针对发现的不足,要及时采取措施,补齐短板。

三是要坚持创新,扎实工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探索做好普法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切实提高普法教育工作的实效性。特别是要寻求一些与学校、学生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能够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学校特色、学校风格的,合情合理合法,入耳入脑入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长期任务来抓,努力推动我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贾元东)

责任编辑:郑皓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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