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生被造黄谣法院判平台赔8000元

发布时间:2025-05-26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2785

高中女生被同学造黄谣,造谣者因真诚悔过未被追责,而前期未主动拦截、收到投诉后又未及时下架侵权内容的网络平台被法院判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
  这一判决并非“有违常理”,而是基于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平台对涉及性谣言、隐私泄露等明显侵害未成年人的信息负有主动审查和快速处置义务,若未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涉案视频包含未成年人清晰面部特征及露骨低俗内容,平台本可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并主动拦截,却仅在次日接到投诉后删除,放任侵权信息传播3.5万次。
  此案不仅赢得业内专家学者的广泛好评,还作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近日,记者走进北京互联网法院,深入了解这一判决背后的法律逻辑和对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的深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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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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