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晋原初中时刻敲响警钟
发布时间:2021-12-07来源:大邑县晋原初级中学 作者:张红浏览量:2257
为了加强全体教职工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12月6日,大邑县晋原初级中学(以下简称:晋原初中)召开了全校教职工安全工作培训会,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考试。会议由副校长余敏主持。校长安俊蓉及行政领导全体参与。 会上,余敏副校长组织教职工学习了《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并进行了考试。 会议指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依法治理的原则。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本法是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确立了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基本法律制度。 会议强调,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见突发事件,需遵循以下原则:1.及时。一旦出现特殊情况,教师要迅速及时地进行处理,否则严重影响课堂教学秩序。2.理智。课堂上发生的突发事件很出人意料,扰人心烦,但教师面对课堂上的突发事件切忌急噪、冲动、感情用事,而必须做到沉着冷静、判断正确,感情要克制,行动要果断,处理要谨慎。3.有艺术性。教师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首先要机敏、迅速而准确地判断问题,然后因势利导,恰当、妥善地解决问题。4.有教育性。课堂中的突发事件往往对课堂教学造成消极的影响,教师在处理时,要切忌“以牙还牙”“以毒攻毒”,或把全班学生当做“替罪羊”,大吼大叫。而应以真诚的爱心去感化学生,真切、自然地去肯定学生的长处和闪光点,从而使学生自觉地改正错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达到教育全体学生的目的。 由于突发事件性质的复杂性,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策略不可能有固定的模式,但原则上至少遵循三点:其一,尽量化解矛盾,不要激化矛盾。当堂解决不了的妥善搁置,留待课后解决,尽量少花时间处理,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其二,以学生的自尊心为中心,保护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势利导,灵活变通,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切不可任意责罚。其三,加强课堂组织调控,营造融洽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保证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在当前疫情防控时期,教职工要加强健康监测,做好健康状况报告,做好工作场所防控,加强人员进出校园管理等。 余敏副校长带领大家学习后,全员进行了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此次培训,加强了全校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防范能力。(张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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