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书记校内轧折学生腿

发布时间:2016-01-16来源:东北网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5525

    13岁的小马,是林甸县第二中学初二年级的学生。去年,他在校园内遭遇一场车祸,致使他在床上躺了4个月,何时能康复至今未知。肇事者不是外人,竟是该校党支部书记杨帆。

  小马的父亲马鑫向本报反映此事,是因他认为校方应该负有管理责任,而今学校方面一直沉默。另外,马鑫称,最初发生车祸时,肇事者很积极地垫付了一些医药费。但后来不知为什么,肇事者的态度发生了转变。

  1月13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13日,记者在林甸县一栋居民楼内见到了躺在床上的小马,他正躺在床上看书。身高1.8米的小马,长得很结实。但由于左腿安置的两块钢板还未取出,他的腿还是肿的。目前,只能躺在床上静养。

  小马向记者讲述了遭遇车祸的经过。2015年9月6日,开学第3天。由于县里要召开运动会,下午学校组织学生练习体操。练习一段时间后,老师看学生们很累了,就让大家休息。

  “我要去食杂店买水,贴着道边的花坛走,突然就被车撞到了。我被车撞倒了,还没明白怎么回事,车又从我的腿上轧了过去,当时我就蒙了。直到进了医院,我才缓过神儿。”小马认识撞他的女司机,是他所在学校的党支部书记杨帆。小马分析,他被撞倒后,杨书记是打算踩刹车停车的,结果太紧张,把油门当成了刹车,造成车从他左小腿上轧过去的后果。

    记者看到,小马的左小腿上有3处做过手术的刀口,且左腿明显较右腿粗肿很多。

  由于父母平时上班,小马现在住在爷爷家。家人怕小马躺在床上太无聊,特意买了一部电视放在他的房间。小马说,电视买回来后,他没看过几次。他说:“我现在特别想上学,真的。躺在床上太郁闷了。现在就是天天让我玩游戏、看电视,我都不开心。”


  小马父亲:真怕孩子的腿会落残疾

  小马的父亲马鑫告诉记者,小马被撞的消息是小马的班主任通知他的,他工作的单位距离小马的学校300米左右,听说儿子被车撞了,他从单位跑到学校去,现场围了很多人。

  马鑫说:“当时,孩子还躺在车后面,杨帆看到我,第一句话说,没事儿,我的车是全险。我哪顾得上这个,孩子还不知道伤成啥样儿。”

  马鑫说,车祸发生在当日16时30分左右,小马送到县里的医院后,经检查,左腿粉碎性骨折,需要做手术,建议转院。几经辗转,小马才被送到哈医大二院,已是当日23时。

根据医院诊断,小马胫骨干骨骨折伴腓骨骨折(粉碎性)。小马在住院的52天里,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手术共5次。

  马鑫说,小马最初住院时,杨书记的态度很积极,给垫付了一些医药费。“当时她还说,会给孩子找老师到家里补课,不用我们担心孩子的事。我看她态度那么好,警察问我要不要继续扣她车时,我说不用。从她的态度看,我觉得她会负责的。”

  马鑫告诉记者,杨书记给小马垫付了13.3万元医药费。有一天,他给杨书记打电话,告诉她住院的费用不够了,杨书记让马鑫先垫付。“从那以后,她就没掏过钱了,我们自己也花了好几万元了。孩子没拆线就出院了,可是到现在也没有老师来给补课。因为需要静养,还需要二次手术,没办法,我给孩子办了休学,再上学就得重读了。前段时间,医生说,小马需要到正规康复医院接受治疗,需要不少钱。我现在也拿不出钱来。我和杨书记谈过,可她的态度和最初不一样了,我们谈僵了。我现在最担心的是,孩子的腿会落下残疾,那孩子这辈子就毁了。”

  另外,马鑫质疑学校的管理方式,“车辆怎能随意在校园里行驶?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如何保障?”


校长:书记态度一直挺积极的

  1月13日10时许,记者来到林甸县第二中学。记者看到,学校南北两侧道路上设有铁桩,阻拦过往车辆,但一侧铁桩已被破坏,另一侧也形同虚设,车辆依然可以从铁桩间的空隙穿过。

  记者进入校园时,门卫值班人员并未拦阻。从学校大门到教学楼,只有一条甬路。教学楼前停放着几辆车,记者拍照时,保安询问记者身份,并告知记者,书记和校长去县教育局开会了,不在学校。

  正值下课,学生们去操场必须经过甬道,但仍有车辆进出,无人管理。

14日,记者拨打从学校门卫得到的杨书记手机号,第一次拨打时,对方处于“呼叫等待”状态。之后多次拨打,一直无人接听。记者给杨书记发短信,向其说明身份及采访意图,但她并未回复记者。

  14日8时40分,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林甸二中侯校长。他说,杨书记撞到学生后,一直积极面对此事。对于马鑫所说杨书记垫付13.3万元医药费的事,侯校长称:“已经花了15万多了。”

  记者向侯校长询问校方对车辆的管理制度,以及小马被撞后,校方是否以此为戒加强管理。侯校长说:“按规定,学校有指定的停车场,课间不允许行车。这件事过后,我们加强了管理。”另外,侯校长认为,事发时,学校组织学生练操,应属上课时间,所以杨书记不算违反规定。记者告诉侯校长,记者在采访时看到课间休息时,仍有车辆通行。侯校长说:“那还是管理有问题。”

  按法律规定,中小学生属限制行为能力人,学校必须保证学生在校安全。对此,记者问侯校长,校方对小马在校园内被车撞一事是否有责任。侯校长说:“如果校方有责任的话,有两种途径解决,一是法律途径,二是协商,不管哪个途径,学校都会承担。”


律师:杨书记有赔偿义务,校方有过错

  记者在公安机关下达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看到,杨帆在这起事故中负全责。

  马鑫说,他已咨询了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是这个过程很慢,可小马的治疗不能耽误,现在需要钱。所以,他希望杨书记能先帮忙解决小马的康复费用,其他问题可以再研究,但双方并没达成共识。

  14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新闻传媒集团法律顾问沈正雪。沈律师分析,此事如果通过诉讼渠道解决,那么有3个被告,即肇事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杨帆、林甸二中。沈律师说,如果赔偿范围超出了保险理赔范围,超出的部分由杨帆主要赔偿,其次是校方。沈律师认为,校方有义务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另外,学生练操期间,老师让学生集体休息,那么就等同于课间。校园安保部门应对校园内的车辆行驶进行监管。综上所述,沈律师认为,学校存在管理过错,也应担负相应责任。



责任编辑:四川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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