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幼儿园150名儿童至少配1名专职保健人员

发布时间:2015-09-11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4950

      幼儿入园前应进行健康检查、未组织学习每年一次健康体检不得分、因管理不善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数全扣……昨日,市教育局下发了成都市学校卫生工作评估新标准,该标准加大了重要项目的扣分力度并将幼儿园卫生工作首次纳入其中。2012年发布的旧版标准即时废止。

      按照新标准要求,幼儿园卫生工作大部分与中小学要求一致。幼儿园需建立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组建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卫生工作,同时制定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并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之中。标准规定,幼儿园应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可配备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同时要求,幼儿入园前应进行健康检查、保证幼儿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配备幼儿专(兼)职营养师、建立幼儿晨检和传染病复课制度、对幼儿开展健康教育。此外,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需及时提醒幼儿的不健康行为,对特殊困难幼儿采取具体帮助措施,时刻关注幼儿的个人卫生状况和饮水行为


责任编辑:四川教育新闻网

微信长按扫描二维码后分享

二维码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