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一幼儿园游学大巴追尾环卫车,牵出严重违法案件
发布时间:2025-06-19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1955
近日,一起涉及非法营运的交通事故引发社会关注。2025年4月28日8时40分,通州区某幼儿园组织幼儿和家长乘坐3辆大巴车开展游学活动,途经朝阳区东坝南二街与机场二高速辅路交叉口附近时,其中一辆大巴车追尾环卫车。事故发生后,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迅速介入调查,揭开了背后非法营运的违法事实。 经调查核实,此次游学活动的组织者通州区某幼儿园,未向具有合法资质的经营者租用合规车辆,而是与中间人熊某某、伊某某联系,由这两人负责联系车辆开展运输工作。熊某某和伊某某为此次活动的实际组织者,并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而提供服务的3辆大巴车也均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涉嫌非法营运。 针对这起严重违法案件,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对相关车辆、当事人和企业进行了严厉处罚。对涉案的3辆大巴车依法作出每辆车罚款1万元的处罚;对非法营运组织者熊某某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对多次组织非法营运的伊某某依法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对发生事故车辆的登记企业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依法信用公示;对注册地不实、无法查找的另外2辆车的登记企业,依法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此次实施的车辆、当事人、企业“一案三罚”,在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尚属首例,对全市非法营运行为形成强力震慑,确保行业运营安全有序。随着暑期旅游高峰临近,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持续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同时,将协同市教育部门,督促学校通过合规企业租用合规车辆;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对运行异常企业的监管,全方位守护市民出行安全。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此提示:非法营运车辆安全隐患突出、服务质量无保障,各学校、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在组织集体活动租用车辆时,务必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运输企业和车辆,确保出行安全。广大市民在选择出行方式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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