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师德“高压线”,鹿溪幼儿园践行育人“初心使命”
发布时间:2025-06-16来源:四川天府新区鹿溪幼儿园 作者:黄小林浏览量:2734
2025年6月12日,为深入贯彻第十四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学前有法,善育有规”主题,四川天府新区鹿溪幼儿园党支部书记江花,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第八十条核心内容,为全体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培训,筑牢学前教育法治与师德双防线。 法条解读:明晰师德“高压线” 培训现场,江花书记带领全体教职工,逐字逐句解析《学前教育法》第八十条。结合法律条文,她强调:“这三条‘红线’,是守护幼儿成长的法治底线,更是我们幼师职业的道德生命线。” 针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江花书记以日常保教场景举例——罚站、刻意孤立等行为,看似“管教”,实则触碰法律红线;谈及“歧视、侮辱、虐待、性侵害儿童”,她严肃指出,这类行为不仅会让教师失去从业资格,更会给孩子造成终身伤害,必须“零容忍”;解读“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时,她提醒教职工,从玩教具安全检查疏漏,到家园沟通时言语不当,都可能因“失职”触碰法律边界,需时刻保持职业敬畏。 案例警示:筑牢法治 “防护墙” 为让法条“活”起来,江花书记结合行业典型案例,用真实教训敲响警钟。她对照法条第八十条,剖析“违规成本”:一旦触犯,不仅会被幼儿园或教育部门处分、解除合同,还可能被禁止从业,甚至吊销资格证。她提醒全体教职工必须依法执教,警钟长鸣。 行动指引:践行育人“初心使命” “法律是底线,师德是底色。”江花书记总结道:“希望大家把今天学的法条,变成日常保教的‘标尺’,用法治守护童心,以师德滋养成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四川天府新区鹿溪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将以此次学习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入研读《学前教育法》,自觉将法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法为尺,规范行为;以爱为基,呵护童心”,不断提升保教质量,为每一位幼儿的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共同书写幼儿园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黄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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