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最新规定:性侵未成年人一般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2023-12-13来源:红星新闻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3155
1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定》明确规定,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犯罪、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10类社会危险性较大的情形,一般不予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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