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影响高考录取的身体情况有这些

发布时间:2025-08-01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1870

考生被退档的原因之一,就是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很多考生关心:哪些情况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哪些专业会因身体受限不宜就读……一起来看!

考生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专业要求,主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高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根据《指导意见》,常见身体受限情况主要有三类: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的专业。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对应《指导意见》第一部分所列出的条款。例如,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等疾病,就属于这一条款。如果考生体检结论涉及该部分所列条款内容,即使考生成绩达到院校专业组投档线,但因身体条件,也可能失去被该院校录取的机会。

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对应《指导意见》第二部分所列条款,主要包括视力不足、色觉异常等情况。以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为例,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倘若考生体检结论中有该部分内容所列条款中的情况,同时又在志愿填报时选择了该条款受限的专业,那么该专业可以不予录取。所以,考生一定要仔细查看各专业的身体条件要求,结合自己的体检结论合理选择专业,避免因身体条件不符而导致退档。

有关专业不宜就读

“有关专业不宜就读”对应《指导意见》第三部分所列条款。例如,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一般来说,不适宜就读的专业,高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但如果考生就读该身体受限专业,对今后的学习、就业可能造成影响,建议尽量回避不宜就读专业。

《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除《指导意见》外,部分高校或专业由于其学习或就业的特殊性等原因,会在招生章程中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提出补充要求,主要包括视力、听力、身高、左利手、肢体残疾等方面。

比如,某大学规定,男生身高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低于156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学、康复物理治疗专业;另一所大学规定,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各专业;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

此外,小编也提醒各位考生,高校对于身体条件的补充说明,往往和本校培养相关,并非统一标准。填报了某院校专业组的考生,一定要查看该校招生章程,进行明确。

责任编辑:周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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