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家培训中心、培训学校被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26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2801
记者获悉,近期市民政局依法对市本级社会组织开展了年度检查工作,根据市本级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情况,对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五条、《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之规定,市民政局将依法对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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