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场中心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0-11-25来源:邱场中心学校 作者:曾婷浏览量:2317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区教体局交通安全“五个一”的具体要求,目前,翠屏区邱场中心学校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了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将交通安全理念传播到家庭,辐射到社会。

活动一: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培训

各班班主任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交通安全知识。通过系统的学习,让交通安全进课堂、进头脑,并让同学们自觉形成抵制各类违法行为的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活动二:广泛宣传

全体师生参与活动。学校利用校园广播系统,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王波,对此次主题教育进行集中安全教育。王波要求全体师生要加强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意识,不乘坐“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载货车、拖拉机等非法营运车辆,并强调了在公路和街道上行走时应注意的事项。

而后,各班分班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要求学生做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学校向家长和全校师生发出倡议: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不准在车行道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5.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6.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7.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8.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穿越马路; 9.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营证的车辆; 10.所有学生禁止骑电瓶车、摩托车上下学;11.不准撑伞骑车,不准骑车带人; 12.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13.家长开车或骑车接送孩子的,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小心慢行,并符合驾乘车辆驾驶资格;14.接送孩子时禁止将车辆停放在校门口通道位置,自觉听从交管协警和学校执勤教师的指挥。不得阻碍交通,不得阻挡师生通行。

 

 

活动三:交通安全“五个一”

为将交通安全要求进一步落实。学校各班分别办了一次交通安全黑板报,一次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培训,一次交通安全手抄报比赛,一次交通安全摸底调查(对全镇2100余名学生进行了摸底,了解了他们上学放学的乘坐车辆的情况),并向家长发放了一封《交通安全告家长书》。

通过一系列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筑牢了学校交通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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