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勋小学开展2018年秋期法制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19-01-04来源:四川教育新闻网 作者:惠钟浏览量:3088

1月2日,高县庆符镇法律服务所到高县硕勋小学校进行了法制进校园专题讲座活动。本次活动主讲律师张学君从监护、安全、卫生、尊老爱幼四个方面进行了宣扬和讲解。

一、监护方面。

孩子还未满18周岁,父母就是监护人(法律有明确规定)。孩子们的吃、穿、住、读书的费用、生病的医疗费用,损害了别的同学的书包、书本、衣服,把学校的课桌椅损坏了,路上或者公共场所把庄稼、果树、花草、树木损坏了要赔偿钱,都是由父母出钱。父母多数在外打工挣钱养家糊口不容易。所以,告诫同学们,无论在学校、还是在上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及在公共场所都要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

二、安全方面。

在家注意水、电、气、火安全,冬天烤火特别注意安全,防盗防网络信息骗局,如中奖之类的不要相信;在公路上通过,当车辆来时,提前靠边行走;在河边、池边上通过,不得去踩水、钓鱼、下河、下池洗澡;不得去攀爬栏杆或岩坎等等。在学校和其他公共场所不得翻越围墙、不得在爬吊树木等。

三、卫生方面。

个人讲究卫生,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每个人都有责任。

四、尊老爱老。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小不仅要听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学校校长、老师的话,还要从小学会尊敬爱戴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学校校长、老师等。

活动中张律师用幽默诙谐的语言,生动活泼的例子和自我调侃,让孩子们不时发出阵阵欢笑和掌声。同时也将法律的种子扎根在了孩子们的心中。

责任编辑:四川教育新闻网

微信长按扫描二维码后分享

二维码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