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高考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6-07-14来源:川观新闻 作者:江芸涵浏览量:2621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考录取进程,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A段正在录取中。在该段,有一种特殊招生类型——综合评价招生。部分考生和家长可能会好奇,在四川招生的高校有哪些采用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与普通高考中其他招生类型录取有什么不同?7月13日,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老师就此进行了回答。

什么是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是部分院校在我省招生录取的一种类型,其特点是将高考成绩、高校校测成绩和高中学业考试成绩通过一定的比例加总,并且参考综合素质档案,建立多元录取标尺。这种模式,打破唯分数论,改革单一高考评价体系,让高校选拔适配本校办学定位的人才;同时,拓宽考生的升学通道。

综合评价成绩折算(百分制)办法和比例一般为:高考成绩占50%—70%、校测成绩占20%—40%、高中学业成绩占10%。

综合评价招生院校有哪些?

2026年,在川采用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有7所,分别是中国科学院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从招生院校看,既有南方科技大学等“双一流”高校,也有上海纽约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高校;从招生专业看,既有物理学、化学等基础学科专业,也有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工程等适配国家战略的专业。

综合评价招生怎么录取?

采用综合评价招生模式的院校要求考生提前按学校规定完成报名、资料提交、校测等环节,进入合格名单或获得校测成绩后,就有被录取的机会。录取时,学校严格按照当年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录取,如南方科技大学规定,录取时的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60%、校测成绩占30%(机试占25%、面试占5%)、学业成绩占10%(3%为综合素质评价、7%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最后以总分排名。

提醒大家注意,今年7所在我省采用综合评价招生模式的院校招生章程中,均要求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

责任编辑:易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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