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兴仁镇中心小学组织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1-03-10来源:邻水县兴仁镇中心小学 作者:通讯员 周振宇浏览量:2467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2021年3月9日,邻水县兴仁镇中心小学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学校副校长周振宇带领全校教师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共二十条规则进行逐条解读,对惩戒与体罚进行界定。让教育者明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惩戒教育适用的范围,惩戒要把握其中的“度”,不然惩戒就变成体罚,就违背了教育部制定本《规则》的初衷。 此次学习让该校教师认识到惩戒是基于教育的目的,是治病救人,是“爱”的教育,是一门艺术,在惩戒的过程中要与体罚相区别,要遵循教育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通讯员 周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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