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 四部门对课后服务提出五个“严禁”

发布时间:2023-12-29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作者: 高毅哲浏览量:2518

■严禁随意扩大范围

■严禁强制学生参加

■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五个“严禁”:严禁随意扩大范围、严禁强制学生参加、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

《通知》指出,严禁随意扩大范围。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作好衔接。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通知》要求,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通知》提出,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要因地因校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通知》强调,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

《通知》提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通知》明确,各地要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责任编辑:李芮

微信长按扫描二维码后分享

二维码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