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有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3-02-12来源:四川教育发布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3873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国家语委修订印发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本次修订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一起了解—— 《规程》共分测试工作的统筹管理、测试站点、考场设置等12章43条,进一步细化落实教育部令第51号中关于测试规程的有关要求。 一是明确测试组织实施要求,进一步体现科学性、规范性。 >>明确全国和省域内测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监管主体,要求省级测试机构提前公布测试站点测试计划安排; >>明确测试站点设立原则和备案要求,规定不得在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或组织设立站点; >>明确考场设置的人员配备、考场布局和测试方式,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 二是优化测试过程管理,进一步体现便民高效和可操作性。 >>明确了测试报名途径和时限;提出了测试试卷编制、使用、保管等要求; >>对具体测试流程、成绩评定的依据和时限、复核办法以及等级证书更补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三是强化管理监督,进一步体现安全性严肃性。 >>专设“数据档案”章节,对数据类型、数据信息、数据管理等提出要求; >>专设“违规处理”章节,对违规机构和应试人作弊行为的处理做出要求; >>同时明确国家、省级测试机构的监督检查权限范围、方式等。 《规程》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一步,国家语委将进一步指导有关单位完善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修订测试实施纲要,加强测试员培训,不断提升测试服务质效。 |
责任编辑:魏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