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建议把生育津贴发给个人,四川省医保局回复
发布时间:2025-07-03来源:群众呼声 - 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 作者:杨小婕 陈玉楼浏览量:1928
近日,有网民咨询生育津贴能否发放至个人账户?四川省医保局最新回复来了! 群众呼声网民留言: 目前全国多个省份已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个人,四川何时跟进?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回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津贴作为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既用于保障职业妇女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又发挥了平衡企业之间的负担,减轻用人单位招用妇女的成本,帮助妇女就业的社会作用。 目前,我省生育保险仍为市级统筹,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金可持续情况,确定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许多统筹地区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的收入是由生育津贴和用人单位共同保障,为更好发挥生育保险制度功能,我省的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给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目前我局正在研究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将生育津贴发给个人。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全省实际,持续巩固提升生育保险保障水平,积极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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